跨省社保转移拒绝的原因一般包括:
1、政策不允许,比如如果在某地区社保缴纳已经超过了10年,但在其他地区仅仅缴纳几年,那么就需要在缴纳超过10年的地区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2、社保欠费,因为社保欠费期间是不计算缴费年限的,也不能办理转移,所以只有依法办理补缴之后,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已经开始享受养老待遇后,就无法再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4、可能存在临时账户不能转移。当我们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原参保地养老保险不需要办理转移。如果男满50岁、女满40岁,不在户籍地,又是在新就业地第一次参保,则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账户,其他地区的社保关系不能转入临时账户所在地;
5、一次性补缴,若是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一次性补缴3年及以上社保,而且无法提供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资料的比如由人民法院等提供的法律文书,或社保稽核部门出具的稽核意见书,不能转移该一次性补缴部分的缴费年限和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保卡进行身份核验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1. 持卡人需要携带社保卡本人到指定的办理窗口或机构。
2. 工作人员会要求持卡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以及其他必要的个人信息。
3. 工作人员会核对持卡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和个人信息与社保卡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 通常还需进行指纹或面部识别等生物特征验证,以确保持卡人与社保卡的真实拥有者一致。
5. 如果身份核验通过,持卡人就可以使用社保卡进行相关的医疗、社会保障等业务处理。
请注意,在不同的地区或机构,可能会有些微差别的具体操作流程,因此最好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窗口,以获取准确的信息。